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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、年代文里的老实人(7)(1/5)

时玉换了一身干净衣裳。

还是陈政的粗布衫,他肤肉细腻,雪似得透白,一点痕迹就要留下很深的印子,陈政这唯二两件上档次些的粗布衫全给他穿了。

坐在靠窗的床边,他抿着唇,冷恹的看着陈政端着热腾腾的稀饭走进来。

厨房的烟囱飘着袅袅炊烟,红薯稀饭炖的浓稠,在这个还以吃窝窝头为主的八十年代的农村,这一大碗粥算得上奢侈。

男人光着膀子,之前的黑布衫被雨水打湿,缠在一块亲的时候怕让时玉受了寒,他干脆就把衣服脱了,露出了精壮结实背肌和胸膛。

走动间牵动着前胸后背的肌肉,和后世健身房练出来的肌肉完全不同,不甚明显却又蕴含着力量,黝黑的身上蒙着层细汗,带着乡下庄稼汉特有的糙粝气息。

“稀饭好了,”陈政家没有那些精致方便的小摆件,男人坐在床边,覆有厚茧的大手一点也不怕烫的端着碗,另一只手搅着稀饭,想让它快点凉下来:“加了点糖。”

时玉冷眼睨他,声音还有些哑:“谁让你放糖了。”

他这就是没事找事了,八十年代的白糖可不比后世,都是稀罕物,孩子们不是逢年过节都尝不到一点甜。

陈政被他找茬也不在意,老老实实的低着头,哄道:“那我再盛碗不甜的来。”

就是这幅任打任骂的模样最让人无力。

时玉静了会儿,没好气的爬到床边,从他另一只手里接过勺子,舀着放了糖的稀饭吃了起来。

稀饭盛在大海碗里头,缺了一个小角的瓷碗碗口极圆。

他就着男人的大手小口小口吃着饭,雪白透红的小脸还没碗大,长睫垂落的弧度犹如鸦羽,整个人秀致漂亮的过分,哪怕衣衫不整,身上还有被人笨手笨脚蹭出来的红印子,依旧勾的人移不开眼。

黑皮男人喉结滚了滚,眸色黑沉,呼吸有些凌乱。

……还想亲。

想再尝尝。

……

时玉吃了一小半便吃不动了,稀饭只浅下去一小截。

他困顿的放下勺子,听着窗外的雷声雨声,有点想睡觉。

风雨瓢泼,光线昏沉,偏房内一片寂静。

半眯着眼爬回被子里,他裹着小被子往床里面一躺,打算和系统好好琢磨一下接下来的任务步骤。

还没调整好姿势,身后忽然传来稀里胡噜的吃饭声。

回头就看见男人坐在床边,捧着自己吃剩下的稀饭三下两下把那比他脸都大的碗吃的干干净净。

一点米汤都没剩下。

他人都看傻了。

陈政的一言一行在城里人看来都带着乡下汉子的粗鄙,时下最受欢迎的男同志往往都是带着眼镜穿着“的确良”的知识分子,一身书卷气,让人觉得岁月静好。

陈政则不一样,他大字不识,身材高壮黝黑,沉默寡言,脱下马褂下地时一身精壮的腱子肉蓄满力量,光是一动不动的站着便让人下意识的联想到山林里眼睛幽绿的狼。

那双宽厚粗粝的手掌甚至比时玉的脸都大,手指关节还粗,一层厚厚的茧,不光能拉弓射箭挥镰刀,还能洗衣做饭铺被子。

有时候看着他时玉都会想,陈政这一身本领都是哪里学来的?

真的是主角光环吗,自幼丧父还能把自己拉扯的这么大,健健康康没病没灾,生活还算滋润,闷声不吭的就能掏出来二十块钱。

他琢磨着,漫不经心的对上了陈政抬头看过来的眼睛。

狭长漆黑,睫毛平直浓密,细看之下他的五官轮廓也很英俊,是一股野性的、阳刚的英俊,哪怕这张脸上没什么表情,总是表现得木讷老实,还爱惹人生气,不刮胡茬,不讲究,但即使毛病这么多依旧不掩英气,难怪莫锦会对他一见钟情,经年不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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