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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不,别离了?(1/3)

王建业愕然!

他可没想过离婚,刚才不过是因为“阉鸡公”三个字实在太戳男人的肺管子,导致他一时激愤,口不择言了。但他觑着林秀芬轻松愉悦的表情,心不由的沉了沉。

林秀芬,是真的想离婚!

这比被骂成阉鸡公更让他难以接受!作为青年俊彦,他被自己的老婆鄙视了。鄙视到压根不想跟他过了!对于男人而言,无疑是莫大的失败。

社员们的议论声再次沸腾。王建业的条件是有目共睹的!唯一的缺陷,仅是有个泼妇老娘。但客观来讲,林秀芬之所以被虐待,很大程度在于她过于老实,完全不知道反抗。内向且懦弱的性格,无论在哪里都不讨喜。因此,左看右看,按林秀芬的条件,嫁给王建业是绝对的高攀。

但恰恰因为林秀芬的高攀,在她果断答应离婚的瞬间,阉鸡公三个字,结结实实的刻在了王建业的脑门上。因为阿婆娘终究是要死的,林秀芬不可能因为阿婆娘难缠,而放弃金龟婿。所以她愿意离婚,只有一个解释——她想要个孩子。所有的女人,都想要孩子。既然王建业给不了,那她改嫁理所当然。

之前王建业不举的传言,王世虎等人开始是存疑的。杨艳贞放嘲讽的时候,也是故意气人,心里并不信。没办法,时下夫妻生不出孩子,没有怪男人的。且传说里的洋痿男人,多少带了些自卑与畏缩。而凡事抬头挺胸中气十足的王建业,怎么看怎么不像。

然而林秀芬,真的愿意离婚啊!

诡异的气氛在竹水大队里蔓延,唯有吴友妹高兴得像个200斤的孩子!

“行!你说话算话!”她手舞足蹈的嚷道,“趁着天光,现在去公社!把婚离了!”

杨艳贞:呵呵。

江顺川:呵呵呵。

吴友妹心里的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。林秀芬独自搬去鸡棚棚,家里没了长工,她自然是不乐意的。可林秀芬离婚又是另一回事了!按王建业的条件,分分钟能重新说个县里的工人,家里每个月能多几十块钱的收入。家务活完全可以扔给两个小儿媳嘛!怎么算怎么划算啊!

“好的。”林秀芬不等众人走劝和的流程,率先开口道,“根据1950年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17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,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等收益,归夫妻共有。”

林秀芬一开口,众人不由发愣。她在说神马?杨艳贞更是本能的在记忆里翻找,第17条是这么规定的吗?咦?不是说林秀芬是个不识字的农村文盲妇女吗?她还知道婚姻法!?背得比我还溜!?

穿越第三天的林秀芬首次亮出了爪牙,朝王建业挑眉笑道:“我们结婚后,你成功提干,工资是每月52元。节省的你只花2元,剩下50元全部攒起来,年底一起汇回。每年12个月,12乘以50等于600。我们结婚三年,总计1800元。按照《婚姻法》规定,我们离婚你该分给我900元。”说着她伸手,“给钱,我们立刻离婚!”

哗!竹水大队震动了!谁家离婚不是把新妇扫地出门?居然要赔钱?

王建业一呆,什么《婚姻法》!他压根不知道有《婚姻法》!

其实林秀芬也不知道1950年版本的婚姻法长什么样,她读的是改了N次的新版。别问她一条单身狗为什么要看婚姻法,问就是怕被人占便宜。要知道她手头积累了好多本小说,万一她结了婚,嘎嘣卖个300万的影视版权,到账的那一刻,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。艹了!想想就可怕好吗!

但林秀芬半点不担心后世的剑能不能斩此时的官,反正义务教育没普及,在座基本是文盲。她背错了咋地?只要足够理直气壮,忽悠不死他们!哪怕现场有人能挑出错来,无非是条目细节的问题,夫妻共同财产的铁律不管哪个版本都必然存在的。

妹想到吧!老娘懂婚姻法!专治你们这群法盲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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