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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:我要说不呢?(1/2)

“少爷,你杀了人,要不咱跑吧?”阿福颤颤巍巍的跟在秦浩身后说道。

秦浩无所谓的摇摇头,如果放在两年前,肯定是要跑的。

虽然袁世凯在后世遗臭万年,但不得不承认,他在的时候还是干了不少实事的,比如建立了内地最早的警察系统,社会治安大幅度改善。

但是自从袁世凯两年前死后,北洋军阀的内战几乎摧毁了整个社会秩序,到处都是拉壮丁,横行霸道的兵痞,社会治安极具恶化,这么一个罪大恶极的乞丐头子,死了都没人收尸的东西,谁乐意管他是死是活?

即便是警察来抓,秦浩也有信心逃脱,实在不行往南方去,那边正跟北洋军阀打仗呢,北洋的警察还敢上南方哪抓人去?

现在最要紧的是先填饱肚子。

“老板,来两斤羊肉,六个馍,两碗羊肉汤。”

街边店老板一听还以为是什么大主顾,正打算应声去准备羊肉呢,结果一回头,发现是一大一小俩叫花子,顿时没好气道。

“走走,这里没剩的给你们,讨饭去大饭庄门口蹲着。”

老板话还没说完,秦浩就抛起一块银元直接丢了过去。

“嘿,袁大头,得嘞二位爷稍歇,这就来!”

阿福见秦浩一出手就直接是一块大洋,心疼得不行,正打算劝他省着点花,店老板已经端上了热乎乎的馍馍,个个有碗口大。

那香味从鼻孔直往天灵盖钻,这会儿阿福也顾不上劝阻了,直接上手,捧起一个馍馍就啃了起来。

秦浩拿起筷子挑起一个馍馍也是大口大口的吃着,这才是人吃的东西嘛。

“二位客官,您的羊肉汤跟羊肉,先吃着,不够再叫我,回头给您找钱。”店老板见二人狼吞虎咽的没工夫搭理自己,也很识趣的去到一边。

秦浩夹起一块羊肉塞进嘴里,味道有点淡,还有一股子羊膻味,说实话做得并不怎么样,不过饿极了也顾不上好吃不好吃,先补充点能量再说。

正吃得起劲呢,却发现阿福只是吃着馍馍偶尔喝一口羊肉汤,羊肉却一块都不吃,忍不住问道。

“吃啊,这有羊肉。”

阿福很明显的咽了口唾沫,却推脱道:“少爷您吃就好,我吃不惯。”

“少跟我胡扯,哪有人吃不惯肉的,让你吃就吃,是不是现在我的话不管用了?”秦浩板着脸唬道。

果然阿福还是吃这套,诚惶诚恐的夹起一块羊肉,塞进嘴里细细咀嚼,那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品味什么山珍海味。

“吃,多吃点才有力气活下去。”

秦浩的话让阿福不禁落了泪,自从跟着老爷一家出来逃难,他就没过一天安稳日子,路上又是兵又是匪的,别说吃肉了,运气差一点命都没了,特别是在老爷太太去世后,他带着小少爷更是担惊受怕,生怕自己一下没看住,让少爷被那些饿红眼的灾民给

“行了,大男人哭什么,往后有我一口吃的,就不会让你饿着。”秦浩拍了拍阿福的肩膀,尽管他只是用了很小的力气,对方还是肩膀一塌差点摔倒,这身子实在是太弱了。

“老板,照着这样的再来一份!”

“好嘞。”

店老板在一旁看得也是目瞪口呆,那个大人也就罢了,那个小孩居然吃得比大人还多,十二个馍馍,平日里一个成年干苦力活的也就吃四个,何况还有四斤羊肉呢。

“二位吃好了,这是给您找的钱。”

阿福接过店老板递过来的铜板,数了好几遍,一阵嘟囔:“一顿饭吃了半个大洋,少爷咱以后可不能这么吃了。”

在阿福数铜板的时候,秦浩也算了一下,一共六十二个,也就是说一个银元差不多相当于一百二十个铜板,的确是不便宜。

不过也正常,这年头肉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,原本就是奢侈品。

“走,找个地方买几件衣服,洗个澡。”

吃饱喝足,秦浩再也忍受不了身上散发怪味的衣服,在阿福的带领下前往成衣店,作为乞丐,阿福对津门还是有所了解的,哪里有饭庄酒楼,哪里有达官贵人出没,他都门儿清。

一路上,秦浩所见大部分都是低矮的木屋或者是黄土房,街道上路过的民众一个个也都是骨瘦如柴,几乎就没见过胖子,而且大部分民众给秦浩的感觉很不好,一个个眼睛发直,怎么形容呢?就好像是对生活失去了希望,就像是一具具行尸走肉。

一直走到能远远见到小洋楼的街道,路上的行人才逐渐变得多元化起来,有拉着黄包车满街跑的车夫,有大腹便便吃得脑满肠肥还搂着身材妖娆招摇过市的土豪,自然也少不了操着各种方言叫卖的伙计。

“少爷,就这家吧,这家便宜,料子也不错,耐穿。”

“嗯,就这家吧。”

秦浩也不挑,能把这身馊了的衣服换掉就成。

“唉唉,有点眼力劲成嘛,要饭的去饭庄,我们这儿可没吃的。”成衣铺的伙计见一大一小俩叫花子就要往里闯,不耐烦的喊道。

秦浩倒也没往心里去,毕竟就他们这身打扮也不像是买得起衣服的,于是朝着阿福使了个眼色。

阿福心领神会,挺起腰杆从围在腰上的系带里拿出一块银元,不过他舍不得像秦浩那样直接把银元抛给伙计,只是在手里掂了掂。

伙计狐疑的打量着二人几眼:“这银元是真的吗?”

阿福争辩道:“这还能有假?”

“那可说不准,最近这假袁大头可不少。”

“给,瞧好了,是不是真的。”

伙计拿起来吹了一下,一阵清脆的震荡声响起,立马态度恭敬了不少:“嗨,二位爷这是在哪儿糟了难了,快里边儿请。”

“哼。”阿福不满的从伙计手里拿回银元,跟在秦浩身后进了成衣铺。

“这位少爷,看看这边儿都是合适您穿的。”伙计殷切的介绍着。

秦浩暗自好笑,合着民国也知道孩子的生意好做,成衣铺都有专门的童装区了。

“就先拿这三套吧,阿福,你也来三套,我帮你挑。”

说完,秦浩完全不给阿福拒绝的机会,径直走向男装区域,不过说实话这些衣服不管是款式还是颜色都比较老,看起来灰扑扑的,也没什么好挑的,随便选了三套,结账的时候,居然还挺贵的,一块大洋还不够,又添了四十多个铜板。

走出成衣铺的时候,阿福嘴里一个劲的念叨:太败家了,以后可不敢这么花。

结果下一刻,秦浩就找了一家客栈,开了一间房,又花了二十多个铜板,把阿福给心疼的差点流眼泪。

“阿福,你去买点石灰来,另外再叫店家烧点热水。”

“哦。”阿福不明所以但还是按照秦浩的要求去买来了石灰。

回到房间后,阿福就见秦浩正在往洗澡的桶里倒热水,之后又倒了一些冷水,还用手试了试,随后就开始往洗澡桶里倒石灰。

等到石灰逐渐化开之后,就见秦浩直接脱光跳了进去,还把自己整个身子都沉进桶里,好一阵子才起来。

“少爷,你这是做什么?”

秦浩闭着眼睛缓缓道:“驱虫。”

作为一个现代人,秦浩可受不了虱子、跳蚤在头发、身上钻来钻去,驱虫是必须要做的。

条件有限,现成的驱虫药没有,就只能先拿石灰水代替,虽然对皮肤有些损伤,但也好过顶着一头虱子到处跑。

秦浩足足泡了半个小时,等他出来的时候,洗澡桶里水面上飘了一层黑色的小点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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